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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综合治理能力提升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询意见公告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 号)、《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00号)、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皖政〔2017〕123)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履行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程序,安徽方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受安徽省巢湖管理局委托,广泛征询利益相关者对巢湖综合治理能力提升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与诉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巢湖综合治理能力提升项目 (2)建设单位:安徽省巢湖管理局 (3)项目性质:新建、扩建社会公益性项目 (4)资金来源: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及政府配套 (5)拟建地点:合肥市巢湖流域 (6)基础设施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规模为机构治理能力提升、数字巢湖系统完善及生态补偿机制示范。其中数字巢湖系统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完善中建设内容如下:以实现一级保护区全面监测和多要素监测为目标,新建水量监测站12座,新建岸上生态气象观测站3座、扩建4座,新建岸上相控阵雷达站1座,新建湖区大气通量和水生态垂向监测平台3座,新建湖面浪高监测浮标站2座,新建辐射测量系统3套,新建大气氮磷沉降自动采集系统2套,新建双目热成像视频监控站30座,新建水闸工程安全监测系统4套,通过完善巢湖综合监测体系,满足数字巢湖平台多维度监测、预警、模拟、分析功能平台的数据需求。 (详情见附件)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对象范围:拟实施项目影响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社会公众、相关部门、其他组织等。 2、主要事项: (1)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 (2)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交通、用地、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3)项目实施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4)对后期运营阶段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5)最关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6)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评估单位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进行信息反馈。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安徽省巢湖管理局 单位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中德合作创新园7号楼15楼 联系人:韩主任 联系电话:15155160582 评估单位:安徽方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合肥市经开区宝塔路盛唐大厦705室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18156547320 五、公示期 本公示自2022年12月9日至12月19日止。 2022年12月9日 巢湖综合治理能力提升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询意见公告(补充说明).docx |